2022-08-02 03:29:01
修订后的反垄断法实施后,广东如何开展创新实践?
今年7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试点开展委托实施部分经营者集中案件反垄断审查的公告》,拟于2022年8月1日起试点委托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重庆市、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部分适用经营者集中简易程序的案件反垄断审查工作。
“广东是产业大省,汇集了大量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和高科技产业,省市场监管局不久前也获得了总局的经营者集中审查的试点授权。在反垄断执法过程中,要采用反垄断监管和指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既要规制垄断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的活力,又要避免不当干预,过度挫伤经营者的竞争力。”刘延喜说。
广东在竞争监管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早在2021年2月,广东省政府结合本省实际,印发实施了《广东省进一步推动竞争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先行落地的实施方案》,就组建粤港澳大湾区竞争政策委员会、加强和改进反垄断执法等做出了全面的部署。今年以来,广东也相继承接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确定的经营者集中委托审查、公平竞争指数评估、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等领域的试点任务。
“无论是广东市场发展的实际需要,还是国家部署的改革任务,都为广东在反垄断监管方面先行先试,为全国提供新时代市场竞争监管的广东经验创造了新可能。”郭宗杰建议,广东应当建立与竞争监管相适用的反垄断监管机制,打造专业、权威的反垄断执法队伍;并利用广东市场化程度高的先天优势,在公平竞争审查领域探索独立审查、集中审查模式,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刚性约束,营造更为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市场竞争环境。
他还建议,广东要坚持包容审慎监管理念,密切关注平台经济领域和创新型企业的市场竞争环境,探索竞争执法与新业态、新模式、新领域的市场竞争状况良性互动机制;利用毗邻港澳的地理优势,不断加强粤港澳竞争执法领域的合作,融合三地竞争执法理念,协调三方竞争执法的规则和尺度,为实现《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提升大湾区市场一体化水平”提供竞争监管领域的支持和助力。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